湖北蕲春县开展企业安全执法大检查

2024-02-06 11:45:20    来源:蕲春县市场监管局    

本刊、网 记者 詹钧名  通讯员 许小雄、石  冰

龙年春节临近,为确保安全,自1月下旬以来,湖北蕲春县安委会办组织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科经等单位成立

执法检查专班,对全县15个乡镇(办)161家小微纺织服装企业进行一次执法检查。至2月5日,该执法检查专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869处,对7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进行关停或搬迁。为着力解决重点小微纺织服装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岁末年初全县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形势平稳,按照蕲春县安委会印发的《蕲春县重点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蕲安〔2023〕9号)文件精神,蕲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科经等单位成立执法检查专班,对全县重点小微纺织服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专班突出重点,主要检查小微纺织服装企业是否存在生产、住宿、经营或储存“三合一”现象;是否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第二出口;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满足需要;是否制定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或对电瓶车进行充电;电气线路是否规范铺设,明敷时使用金属管或阻燃塑料套管进行保护;是否规范用电、用油、用气、用火;环境安全是否落实到位等。

蕲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检查专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将全县161家小微纺织服装企业分为提升类、整改类、关停搬迁类,进行分类处置。凡是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未按期整改的,一律立案查处;凡是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凡是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实行关停处理。

责任编辑:陆磊

[编辑:MR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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