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网 记者刘松林
“聚焦劳动争议、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及劳动者保护案件,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滨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大勇介绍,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拘传5人,执结条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21.88万元,和解金额32.83万元,使保护劳动者权益落到实处。
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滨海县法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于去年2月联合县总工会出台《关于建立“1+3+N”劳动者权益保护实施意见》,打造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调解、执行绿色通道,对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确保经法律生效的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如数执行到位。
4月26日早上7点,22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法院院长一声令下,6辆警车按照预定方案前往执行现场,邀请县人大代表、职工代表全程监督。
滨海港镇农民工王兆地在泗洪县某建筑劳务公司从事建筑工作,于2021年7月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滨海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致残程度10级。滨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泗洪县某建筑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兆地工伤保险待遇金10万元。1年多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这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赵某应支付的10万元被执行到位。王兆地拿到1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金,连声说“谢谢滨海县法院为我撑起了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滨海县法院除积极保护本县劳动者合法权益外,对外地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非常热心。河南省登封市农民工裴路斌、段军峰为本县刘某打工,分别被拖欠工资1.25万元和2.83万元,经县法院调解,在规定时间内拒还欠薪。经过强制执行,欠薪得到解决。当裴路斌、段军峰从法官于筱楠手中接过刘某的欠薪时,高兴地说,“法院、工会一家亲,外来务工真开心。”(刘义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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