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网记者詹钧名
8月16日上午,湖北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环境执法监管人员,集中收看收听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学习。
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是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需要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司法厅联合组织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学习,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与水平。
为严格规范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该省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人员,集中收看收听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厅法司联合举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学习。
通过集中收看收听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厅法司联合举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培训学习,该分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人员表示,在今后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全面加强执法一线可依、有法可循,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确保执法全过程有法项制度,严守法定时限和步骤,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下一步,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并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谋略思想和能力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蕲春县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