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5年不给钱 人民调解解心烦

2024-10-18 16:39:42    来源:安徽采编中心    

本刊 网记者 蒋庆章 王平

近日,在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一位80多岁的老人刘某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后又从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芳华手里接过800元现金。“我并不看重钱多少,重要的是政府能公平公正地给我解决了烦心事,我非常感谢!”老人说罢,拿着现金高兴地回家了。

2019年5月,因建房需要,新兴镇大曹村的刘某找到邻村的董某,说“你认识的人多,可能帮我找到采伐林木的人,我的树伐掉卖给他”,董某听后当即联系河南省永城市李寨乡的张某,(因张某常年从事树木的采伐和采购工作),并约定几天后到现场看看树木情况再定具体价格,到现场后,双方经协商一致所有18树木采伐掉并拉走,当时采伐掉第5棵时,因其他原因,刘某有事先走了,董某和张某在未通知刘某的情况下,自行将树木拉走,刘某几天后找到董某要卖树的钱,董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付钱。2024年9月某日,刘某找到新兴镇人民调解委员反映此事,并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教训董某。

该镇调委会接到刘某申请后给予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解员与董某取得联系,董某称“河南省买树的张某没有给自己钱,自己也无钱垫付,要找你去找张某要,我也不得闲陪你去”。针对双方所提到的矛盾焦点,调解员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于是决定从董某入手,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分析利弊,了解底线,宣传法规政策,劝说李董为了邻里关系和睦,先行垫付,后再进行追偿。

紧接着,调解员与刘某进行沟通,由于刘某处于情绪较为激动的状态且年龄偏大,调解员先是耐心疏导王某的情绪,使其冷静理性,而后向董某说明刘某不在乎具体卖树的数额,只觉得有点憋气,适当性的垫付就可以,经过调解员耐心疏导、教育,最终董某同意该方案。

镇调解委员会主任潘红超介绍,在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后,认为已经可以从“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改变为“面对面”的调解方式,遂于2024年10月某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刘某、董某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进行现场调解。希望大家都能本着邻里友好、和眭相处的原则做出让步,在经过耐心的疏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董某一次性支付刘某现金800元。 2.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反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回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该镇调解委员会主任潘红超介绍,本案是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经多次调解纠纷仍未得到解决,案件发展时间较长,考验调解员的沟通技巧和调解能力。在受理本起邻里纠纷申请后,调委会高度重视,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快速找准纠纷焦点。考虑到案情复杂且一方当事人情绪容易激动,调解员首先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避免了直接的冲突,并在“面对面”调解的过程中,发现矛盾激化后马上采取措施,及时改变调解方式方法,“通过法、理、情三个维度入手,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同时,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再次升级,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最终不仅使本次纠纷圆满解决。”潘红超表示。今年以来,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效调解民事纠纷40多件,进一步促进全镇社会稳定、社区和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编辑:MR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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